西昌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0月1日起开始征缴
2022-09-23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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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征缴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记者9月23日从西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获悉,2022年10月1日起,西昌市将有序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

西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综合股负责人谢颖:“今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在集中缴费时间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非集中缴费时间缴费的人员,从参保当月起满3个月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在此我们呼吁请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在集中缴费期进行缴费。”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涵盖全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在西昌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已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外其它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役军人除外)、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大学生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但不得重复参保。

据悉,今年缴费方式分为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线上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或扫描各商业银行缴费二维码办理缴费;或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中“银行公众号缴费入口”进入各银行渠道进行办理缴费。线下缴费城乡居民可自行前往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窗口或者税务大厅服务窗口现场通过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干部进行代收代缴。

记者还了解到,2023年西昌市继续落实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其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纳费用;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262.5元/人/年,个人缴纳87.5元/人;已稳定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75元/人/年,个人缴纳175元/人/年。同时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对应缴费年度医保待遇;超过90天办理的,从参保当月起满3个月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西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示:为做好今年的集中缴费工作,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尽量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参保缴费,以节省路途奔波和窗口业务办理的时间,避免人员拥挤。如果大家在缴费过程当中,出现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834)3200426、(0834)8888100

记者:沙尔祝 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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